條款及細則

 

1. 主辦方有權取消任何未有按照規定格式準備的參賽產品的參賽資格,且不會退還已繳交的參賽費用;以任何原因退出比賽均不會獲退還參賽費。

2. 參賽者需聲明並保證參賽作品不會:

侵犯或違反或涉及侵犯或違反任何適用法律和法規,包括但不限於犯罪,暴力,淫穢,猥褻,誹謗,誹謗,種族誤解或歧視,侵犯隱私,受到任何形式的優惠待遇,招攬或威脅。

侵犯或違反任何第三方持有的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版權,專利,商標,商品名稱,商業秘密或其他所有權利,無論參與者是否知道這些權利;

3. 原則上按照申請者選擇的類別進行評審,但評審委員可經由專業判斷﹐更改徵件作品所屬類別,不另行告知申請者。

4. 參賽者須採取各項防護措施妥善將參賽產品運送到主辦方,主辦方不會就已提交的任何參賽產品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承擔任何責任。

5. 得獎作品繳交後不設退件,並將作為日後展覽與推廣使用。

6. 主辦方有權酌情決定用任何形式展覽和/或公開展示得獎作品和其他參賽作品。

7. 得獎者有機會被安排接受傳媒訪問。大會將會拍攝各得獎作品,以刊載得獎作品集、用於頒獎典禮、新聞發布會及巡迴展覽。

8. 參賽者須按照設計註冊或專利要求保護有關設計。有關設計版權的一切事宜須由參賽者自行安排。

9. 所有參賽者均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上述各項條款及規則;

10. 主辦方對賽事所有細則擁有全部解釋權及最終裁決權;倘有未盡事宜,主辦方保留隨時調整內容之權利。

11. 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僅用於有關「智營薈際大賞」之事宜。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十八、二十二條及附表一載列的第六原則,參賽者有權要求查閱及更正參加表格上所有提供的個人資料。